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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悦律师《给青年律师的十二节课》之三

2014-01-25

        2014年1月25日,新年临近,潘悦律师结束了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的节目,急急忙忙地赶回了哈尔滨,为的就是给她眼中的“孩子们”上课,这份责任感着实让人感动和亲切!
        上午九点,课程还没开始,会议室已坐满了人,三十人参加本次课程。
        本次课程的主题是:如何做好案件的第一次咨询?为第一个案件代理打好基础!
        首先,潘律师带领大家回顾了第二次课程内容,做到了温故而知新;
        其次,根据一个社会热点新闻提炼出法律知识点“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”展开了讨论和分析,有同学认为:强奸实施者虽是被害人的丈夫,但是他采取了欺瞒的手段,在违背妻子意志的情况下,实施了侵害行为,此侵害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权,符合《刑法》关于强奸罪的构成要件,应当构成强奸罪;而有的同学则认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夫妻要履行配偶同居义务,防止妻子权利的滥用;潘律师总结了双方的观点并引申出今天的离婚案件咨询,由现场的同学扮演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演练,潘律师给予了指导并亲自解答演示,让同学们豁然开朗。
        最后,潘律师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把同学们分成两组,原被告双方,让大家回去准备材料,要进行法庭模拟。
        三个小时的课程很快就结束了,大家都意犹未尽,期待第四堂课的到来!
        本次课在黑龙江德治律师事务所进行。